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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来源:姜堰就业人才网 时间:2016-08-31 作者:姜堰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为保证2016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国统考职业(6):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

2、全省统考职业(9):秘书(5-3级)、物流师、电子商务、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创业咨询师。

3、报名时间:9月12日- 30日

4、考试时间:11月19日-20日

二、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考生需上传电子照片。要求如下: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 小于20kb 。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个人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考生所报考职业需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报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现场确认,逾期未审核者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

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的要求,我省下半年不再组织网络编辑员、营销师鉴定。

4、我省下半年继续组织项目管理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企业培训师(省)三个职业单科成绩合格的补考工作,合格者核发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

5、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邮编210009)

咨询电话: 025-83271779

三、注意事项

1、下半年开考职业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

2、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省(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鉴定中心存档。

3、个人网上报名下半年试点资格后审,各市做好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现场审核工作。

附件

1、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一览表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一览表

工作单位

地址

报名电话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南京市游府西街53号

025-83614420

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0512-69152839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无锡市广瑞路2号

0510-82410127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常州市局前街28号1楼西大厅

0519-89991953

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

0511-85340246

扬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扬州市瘦西湖路53号

0514-80978285

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泰州市五一路19号

0523-86226486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0513-59000279

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徐州市民主南路72号

0516-83907803

淮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淮安市清河区翔宇中道150号

0517-83888336

盐城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盐城市文港北路18号

0515-88156583

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就业训练中心

0518-8568586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宿迁市紫薇大道17号

0527-8435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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